西安鄠邑法院 | 一笔“特殊”的退费
原告:我就是看中了你说的保证托管班生源,我才接手这个托管班,没想到你竟然坑骗我!被告:当时我经营的时候,生源确实就是好呀,你接手后生源不行了那是你的问题。
这天,西安鄠邑法院大王法庭内传来一阵激烈的争吵声,原告与被告就托管转让纠纷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案情:托管班转让后要求退还转让费
2016年7月,程硕将其运营的托管班以25000元转让给马燕,马燕支付款项后开始经营,但因托管班生源匮乏、托管班所在场地的房东要求腾房等问题,马燕认为托管班转让费远高于市场价格,于是两个月后联系程硕商谈退转让费事宜。双方多次协商不成,2025年7月,马燕一气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程硕返还转让费25000元。
僵局:转让费是否包含保障生源问题?
庭审中,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围绕着转让费是否包括保证托管班生源问题互相争执。被告表示托管班转让费是当时双方已经商定好的,不存在保证生源的问题。而原告则表示,九年前商谈转让事宜时,是因被告保证托管班生源,所以自己才会给付高昂的转让费。
承办法官张丹萍在仔细研判证据后发现,程硕与马燕在签订的转让协议中确实存在“托管班生源较好”这样的词句,然而25000元的转让费究竟是否包含保障生源问题,并不能通过上述简单的描述来断定。伴随着法庭传出阵阵争吵声,这一争议问题使纠纷陷入了僵局。
破局:互谅互让 化解干戈
“这个案子,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之,否则双方之间的矛盾势必会激化。”法官意识到双方对簿公堂的焦点不仅在于经济赔偿,更源于双方情绪上的严重对立。于是,法官决定采用“温情调解”的方式,为双方搭建沟通的桥梁。
打开被告的心理防线
调解室内,法官带领二人核实当时情况,详细询问被告转让时托管班已有学生数量、托管班内部桌椅等基本设施情况及转让后原告实际经营情况,协助双方判断25000元转让费是否符合当时市场行情。
经过法官以拉家常的方式温和切入还原事实,并从法律、情理、现实等多维度细致分析,逐步消融了被告的抵触情绪。
“后来原告没经营多久托管班就倒闭了,再加上房租等费用,算下来确实损失比较多,九年前25000元转让费,对于这个托管班来说,价格确实有些高了,我愿意补偿一些……”被告松口道。
劝说被告理性解决
见被告态度松动后,法官趁热打铁向原告耐心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典型案例,为其分析诉讼可能带来的时间成本和潜在风险,引导其从实际问题解决的角度出发,理性解决纠纷。
“张法官,我也不是固执的人,您的普法我都听懂了,只要他适当给我退一部分转让费就成,不然我亏的太多了。”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很快就退费金额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向原告退费5000元。协议达成后,被告当场履行了付款义务。(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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