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死1重伤9轻伤!山西东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8·31”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发布
新黄河客户端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10月11日,山西吕梁兴县山西东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8·31”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发布,经调查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因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辨识缺失,操作工人错误操作,兴县经济开发区和属地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4年8月31日4时27分许,位于山西省吕梁市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铝镁新材料产业园区的山西东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在1#铸井铸造作业时,发生一起较大爆炸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9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269.77万元。
事故发生后,8月31日,吕梁市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9月3日,国务院安委办对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要求对该起事故进行提级调查。9 月 13 日,经省政府批准,成立了由省应急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工信厅、省总工会和吕梁市政府的有关人员和相关专家组成的山西吕梁兴县山西东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8·31”较大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报请省纪委监委成立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提级调查。
操作台盘面
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人员问询、检验鉴定及技术分析,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当班操作工在完成预检工作,操作熔保倾动系统给铸造机供应铝液,模盘充满铝液后,应该按下“铸造开始”按钮,误按了“铸造结束”按钮,在发现误操作后又继续按了“平台停止”按钮,导致结晶器冷却水流量骤减,平台不下降,模盘和流槽铝液液位持续上升超限,倾动炉联锁启动复位,操作工发现工况异常后,盲目将铸造机液压系统紧急手动泄压阀开至最大挡位,致使引锭盘随着平台快速与模盘分离,模盘上的铝液来不及冷却结晶,造成铝液(约 1027kg)大面积泄漏到水深约2.8m 的铸井内,冷却水急剧汽化,体积瞬间膨胀产生爆炸。
事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处理建议:1人因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1人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5名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建议行政处罚或作出其他处理、3家责任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单位;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及公职人员11人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等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省纪委监委追责问责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进行处理。
新黄河客户端:王叶
编辑: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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